拍賣公告
受委托,我司將于2020年1月15日上午10時在南充農村商業(yè)銀行總部14樓會議室公開拍賣下列標的:
一、南充市順慶區(qū)濱江北路三段48號非住宅,建筑面積128.88m2,參考價297.47萬元,保證金30萬元;
二、南充市順慶區(qū)濱江北路三段50號非住宅,建筑面積104.26m2,參考價240.65萬元,保證金30萬元;
三、南充市順慶區(qū)濱江北路三段52號非住宅,建筑面積167.64m2,參考價386.93萬元,保證金30萬元。
特別說明:
1、本次拍賣均按標的現(xiàn)狀進行拍賣,請意向競買者親自或委托專人現(xiàn)場查驗、咨詢標的情況,并查詢清楚相關政策和費用。買受人須承擔所有的過戶稅、費。
2、從即日起至2020年1月14日17時,請意向競買者持有效證件到南充市順慶區(qū)金泉路253號西河明珠12樓5號本公司辦公室辦理競買報名手續(xù)和領取拍賣資料。競買保證金繳納賬戶 (收款人名稱:南充金橋拍賣有限公司,開戶行:南充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火花支行,賬號:4859 0110 0001 53565),競買不成功3個工作日內辦理競買保證金退還手續(xù)。
3、即日起至拍賣前拍賣標的原址現(xiàn)場展示。
4、標的簡介、拍賣須知、注意事項等可在拍賣公司網(wǎng)站www.ncjqpm.com和公眾號查詢
5、咨詢電話: 2227092、18113930766、18160181116
南充金橋拍賣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
拍賣須知
接受南充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將于2020年1月15日上午10時在南充農村商業(yè)銀行總行14樓會議室對位于南充市順慶區(qū)濱江北路三段48、50、52號3套商業(yè)房地產進行公開拍賣。
為規(guī)范拍賣行為、維護拍賣會秩序和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拍賣會順利進行、明確各方權利義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拍賣監(jiān)督管理辦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行業(yè)慣例制定本《拍賣須知》。凡參加本次拍賣活動的競買人和相關當事人必須仔細閱讀、全面理解本須知全部條款的實質含義,并按本拍賣須知的各條款內容遵照執(zhí)行。
第一部分 拍賣規(guī)則
第一條:本拍賣公司(以下簡稱:拍賣人)在組織拍賣活動期間,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二條:競買人須是合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競買人參與拍賣會應在拍賣公告公布的期限內親自或委托專人查閱標的資料、查驗標的實物、咨詢相關政策、繳納競買保證金并到我司指定地點辦理報名手續(xù)確認競買資格后,方能成為正式競買人。競買人若委托競買,應向拍賣人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相關證明。
第三條:參與現(xiàn)場競價的競買人,至少應提前30分鐘憑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憑證、本人身份證及其他有效手續(xù)到達拍賣會場,由拍賣人審核后領取競價號牌,遲到及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競買資格,損失自負。競價號牌是競買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標志,競買人應對競價號牌妥善管理,離場時交回拍賣人,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該號牌競買人承擔。
第四條:拍賣標的以現(xiàn)狀(包括實物現(xiàn)狀、法律現(xiàn)狀)進行拍賣,拍賣人和委托人聲明對拍賣標的瑕疵不承擔擔保責任,拍賣人提供的資料僅供參考,不代表拍賣人對標的所作任何擔保和承諾,所有競買人在拍賣會前必須認真咨詢、了解標的現(xiàn)狀及可能存在的品質問題和可能承擔的其他責任,拍后無悔。
在拍賣會前,競買人有責任自行或委托專人了解拍賣標的的全部狀況(包括但不限于拍賣標的的權屬、環(huán)境、用途、性質、結構、規(guī)模、質量、數(shù)量、外形、購置時間、維護狀況、面積、物權、界限、相鄰關系、相關圖紙等)以及可能承擔的一切稅、費及其他費用,實地查驗標的和查閱相關資料,并到相關部門查詢核實和咨詢國家政策,從而決定自己是否參拍及其愿承受競買的價位。競買人一旦參與競價即表明已經完全了解并認可拍賣標的全部狀況(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賣成交后不享有瑕疵請求權,競買人對自己的競買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拍賣方式(含優(yōu)先購買權人參與競拍的操作程序)、起拍價和舉牌加價幅度由拍賣師于拍賣會當場宣布,拍賣活動由競買人公平競爭、公開叫價,實行“價高者得”,競買人的最高應價經拍賣師落槌或者以其他公開表示買定的方式確認后,拍賣成交。拍賣師有權根據(jù)現(xiàn)場情況調整加價幅度,競買人低于拍賣師宣布的加價幅度應價無效,多加不限。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二十八條和第五十條之規(guī)定,設有保留價拍賣的,最高應價未達保留價拍賣師無權落槌成交,將作流拍或拍賣暫停處理。
第六條:競買人成功競得標的后成為買受人,買受人應當按約定付清拍賣成交款和拍賣傭金至委托人/拍賣人指定賬戶。買受人不得反悔,否則,該買受人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拍賣行業(yè)慣例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拍賣標的如重新拍賣的,原買受人除支付原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拍賣傭金外,無權再次參加競買,重新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造成的差額、費用損失以及因原買受人違約而重新拍賣導致債權延遲履行期間的滯納金等全部費用概由原買受人承擔。
第七條:未競得標的的競買人,其競買保證金在本拍賣會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xù),不計利息。
第八條: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須按《拍賣法》第五十五條之規(guī)定辦理拍賣標的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xù):即拍賣標的需要依法辦理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xù)的,委托人、買受人應當持拍賣人出具的成交證明和有關材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若因買受人未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辦理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x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買受人承擔。
第九條:根據(jù)《拍賣法》第二十九條和《拍賣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之規(guī)定,委托人有權在拍賣會開始前依法撤回拍賣標的或延期、中止、終止拍賣,或因拍賣人對拍品的歸屬、真實性有異議或第三人對拍品的歸屬持有異議或者存在任何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如期進行拍賣會時,本公司將及時通知競買人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競買人的保證金全額退還(不計息)。競買人應對此理解和支持,不得以此為由向委托人及拍賣人追索賠償。
第十條:競買人及其陪同人員必須遵守拍賣會場紀律,不得高聲喧嘩、妨礙拍賣師進行正常的拍賣工作,不得阻撓、強迫其他競買人競價,不得有惡意串標行為,一經發(fā)現(xiàn),取消其競買資格,并追究其法律責任。所有串標人的競買保證金全作違約金處理,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六十五條規(guī)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參與惡意串通的競買人處最高應價(流拍將以拍賣保留價為準)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
第十一條:拍賣資料如有修正或補充,拍賣人和委托方有權在拍賣會競價前書面通知競買人或在拍賣會上由拍賣人、委托方和產權方當場補充說明。競買人對修正或補充內容有疑問或不清楚的,可依法要求補充方合理解釋,并根據(jù)修正或補充的情況決定是否繼續(xù)競買,凡參與競買均視為已接受此修正或補充;若放棄競買,不得以此為由要求委托方、拍賣人或其他當事人進行賠償。
第十二條:其他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第十三條:相關專業(yè)術語名詞釋義:
(一)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的物品或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
(二)拍賣人:在本拍賣文件中特指“南充金橋拍賣有限公司”。
(三)競買人:指在拍賣人舉辦的拍賣會自愿參加拍賣標的競購、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在拍賣公司辦理了必要的相關手續(xù)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法律、法規(guī)對拍賣標的的買賣條件或對競買人的資格有規(guī)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guī)定的條件或資格。本須知中,除非另有說明或根據(jù)文義特殊需要,競買人均包括競買人的代理人。
(四)買受人:指在拍賣公司舉辦的拍賣會上以最高應價購得拍賣標的的競買人。
(五)委托人:指委托拍賣人拍賣本文件規(guī)定范圍內的物品或財產權利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文件中,除非另有說明或根據(jù)文義特殊需要,委托人均包括委托人的代理人。
(六)拍賣標的:指委托人交予拍賣公司供拍賣活動拍賣的物品或財產權利。
(七)參考價:指在拍賣公告、拍賣標的圖錄或其他介紹說明文字中標明的拍賣標的估計售價。參考價在拍賣會前較早時間估定,并非確定之售價,故有可能調整,僅有參考之意。
(八)起拍價:指拍賣師就某一標的開始拍賣時第一次報出的價格。
(九)保留價:俗稱“底價”,指委托人提出并確定的拍賣標的同意出售最低價格。
(十)成交價:指拍賣師落槌或者以其他公開表示買定方式將拍賣標的售予買受人的價格,一般是拍賣會上達到或超過標的拍賣底價的最高應價。
第二部分 注意事項
第一條:拍賣時間及地點
1、拍賣時間:2020年1月15日上午10時
2、拍賣會地點:南充市順慶區(qū)南門北街16號外灘1號2號
南充農村商業(yè)銀行十四樓(會議室)
3、拍賣時間、地點變更事宜:若拍賣時間或拍賣會舉行地點有變,本公司將電話通知所有報名競買人及相關單位。
第二條:報名時間、地點及電話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28 日起至2020年1月14日17時。
2、報名地點:南充市順慶區(qū)金泉路253號西河明珠1幢12層5號。
3、聯(lián)系電話:0817-2227092,18113930766、18160181116、18990825052
第三條:報名條件
1、申請競買人條件:自然人、法人、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均可。
2、申請競買人須提供資料:(1) 自然人競買須提供身份證和相應競買保證金繳款憑證。若競買人不能親自參加拍賣,還需提供書面委托書,雙方簽字蓋章(捺手?。?、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2)單位或團體須提供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身份證明文件、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
第四條:競買保證金繳納賬戶
1、收款人名稱:南充金橋拍賣有限公司,
開戶行:南充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火花支行
賬號:4859 0110 0001 53565
2、競買人有權根據(jù)其繳納的競買保證金總額和各單個標的競買保證金要求自由競買任一標的,但不得超過其繳納的競買保證金額度競購標的,超過其繳納的競買保證金額度競購標的視為違約,所超額競得標的無效、收回重新拍賣,并按超額競得標的競買保證金承擔違約金,拍賣人有權優(yōu)先從其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中扣除。
3、若競買不成功,拍賣會結束 3個工作日內辦理競買保證金退還手續(xù),不計利息。
第五條:拍賣標的展示及相關資料文件查閱:公告之日起至拍賣會舉行前標的物原址現(xiàn)場展示。意向競買者,可在拍賣公告期間到本公司查閱相關拍賣資料、實地查看拍賣標的、自行前往相關部門進行政策咨詢和資料查閱,意向競買人須自行或委托專業(yè)人士審查審核相關拍賣文件資料,對拍賣標的商業(yè)價值進行獨立判斷、決定是否參與競買。
第六條:拍賣方式:本次拍賣按標的物現(xiàn)狀實行有底價增價拍賣方式,按價高者得原則確定買受人(最高應價須達到或者超過底價方可成交,不到底價不予成交)。
若拍賣標的含有優(yōu)先購買權人參與競拍,其拍賣主持操作方式為:有最高應價且其他競買人不繼續(xù)加價時,優(yōu)先購買權人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應在三次落槌前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優(yōu)先購買權人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拍賣程序繼續(xù)進行,其他競買者有權繼續(xù)加價,優(yōu)先購買權人繼續(xù)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若無其他競買者繼續(xù)加價的,優(yōu)先購買權人以該最高價格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競得拍賣標的;如有多個優(yōu)先購買權人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以抽簽方式決定買受人,優(yōu)先購買權人未在落槌前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在落槌后不得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第七條:拍賣標的清單
標的序號 |
位置/名稱 |
建筑面積m2 |
分攤占地m2 |
參考價 萬元 |
競買保證金 萬元 |
1 |
順慶區(qū)濱江北路三段48號 |
128.88 |
12.63 |
297.47 |
30 |
2 |
順慶區(qū)濱江北路三段50號 |
104.26 |
10.22 |
240.65 |
30 |
3 |
順慶區(qū)濱江北路三段52號 |
167.64 |
16.43 |
386.93 |
30 |
第八條:拍賣標的基本情況披露
1、拍賣標的權屬狀況:根據(jù)委托方提供,本次拍賣標的均為南充市順慶區(qū)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現(xiàn)南充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順慶支行)所有,分別提供有南房權證順字第00499915號、第00499916號、第00499917號《房屋所有權證》和南充市國用(2012)第011447號、第011448號、第011449號《國有土地用》、。房屋設計用途均為非住宅,產權建筑面積分別為1288.88m2、104.26m2、167.64m2;分攤占地均為國有出讓商業(yè)用地,出讓終止日期為2047年6月18日,分攤土地使用權面積分別為12.63m2、10.22m2、16.43m2。
2、拍賣標的位置及環(huán)境狀況:
根據(jù)委托方提供,本拍賣標的分別位于南充市順慶區(qū)濱江北路三段48號、50號、52號,經現(xiàn)場查看和委托方工作人員指認,本拍賣標的產權登記位置與資產實物位置一致,地處人民廣場正對“天府明珠”小區(qū)正大門右側,臨濱江北路三段,周邊分布有環(huán)都大道、萬年東路、萬年西路、建設規(guī)劃局、房地產管理局、南充大劇院、舞鳳派出所、舞鳳法庭、1號公館小區(qū)、建設銀行、成都銀行等,該區(qū)域交通便利、城鎮(zhèn)基礎設施、生活配套設施完善、治安狀況良好、商業(yè)環(huán)境一般。
3、拍賣標的建筑狀況:
根據(jù)委托方提供,本拍賣標的為混合結構,約于2007年建成,該幢樓宇共18層,拍賣標的所在第1層,均為臨街商業(yè)用房,但濱江北路三段上拍賣標的有數(shù)級臺階,清水房。
4、 使用狀況:現(xiàn)均空置。
第九條:有關事項
1、拍賣標的特別聲明:本次拍賣是以標的物現(xiàn)狀(包括實物現(xiàn)狀、法律現(xiàn)狀)為準進行拍賣,拍賣人在拍賣資料中有關拍賣標的內容介紹、披露、實物展示等是以南充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提供的《拍賣標的權屬文件》及相關資料為依據(jù),最終以國家主管部門核定登記內為準;拍賣成交后,買受人若發(fā)現(xiàn)所購標的實際內容與本公司提供的拍賣資料內容不一致,均不影響本次拍賣成交結果,成交價款均不實行多退少補。
2、成交價款支付時間及方式: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應當場同我公司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其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直接轉為締約定金,由我公司直接劃轉至委托人指定賬戶,剩余應付拍賣成交款項應在拍賣會結束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交至委托人指定賬戶:
戶名:
開戶銀行:
賬號:
若買受人未能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或未按期支付拍賣成交款項的,該競買保證金(或締約定金)由委托人全部予以扣收,并追究相關違約責任。
3、拍賣標的交付:
(1)拍賣標的交付條件:①委托人已經足額收到買受人按《拍賣成交確認書》所記載全部拍賣成交價款;②拍賣人已經足額收到買受人應支付的拍賣傭金;③買受人已經在所有重要方面履行并繼續(xù)履行其與委托人在本《拍賣成交確認書》之后簽署的其他“協(xié)議”的全部承諾和義務。
(2)拍賣標的交付方式:拍賣標的在滿足全部交付條件下,由委托人在30日內直接向買受人交付;交付條件全部滿足前,買受人無權要求委托人進行交付,拍賣標的仍歸委托人所有。買受人確認,拍賣標的的交付按照交付時的現(xiàn)狀一次性地從委托人轉移至買受人,買受人無條件接受拍賣標的自基準日至交付日期間所發(fā)生的任何變化。
4、產權過戶:拍賣成交后,委托方需與買受人簽訂《動產/不動產轉讓協(xié)議》的,買受人必須與委托方簽訂《動產/不動產轉讓協(xié)議》。買受人付清全部拍賣成交價款180日內,由南充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產權過戶相關手續(xù),協(xié)助買受人辦理產權過戶;在辦理產權過戶和資產移交過程中,買賣雙方所發(fā)生的一切稅、費概由買受人承擔。
5、本次拍賣標的所涉其他事項按相關國家法律法規(guī)處理。
第三部分 特別說明
第一條:本拍賣須知所載拍賣標的的數(shù)據(jù)及相關內容來源于委托方提供的相關資料。
第二條:本公司已對本次拍賣標的的相關事項及瑕疵作了告知和聲明,但不排除該標的有本公司未知事項及瑕疵的存在,申請競買人應充分考慮瑕疵風險因素及其他因素。
第三條:請競買人仔細閱讀本《拍賣須知》,確認已充分知曉并全面理解本須知全部條款的實質含義及應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若有疑慮及相關問題,請在拍賣會上向委托方和拍賣師提出,若對拍賣師和委托方的相關解答仍有疑慮或不滿意的競買人,有權放棄競買。一旦參與競價,其無論是否提問,拍賣人和委托方均視為其已接受拍賣標的全部現(xiàn)狀、《拍賣須知》全部條款以及拍賣方和委托方的所有解答或告知。
第四條:拍賣成交后,買受人與委托人和其他人在《拍賣須知》內容以外另行約定而產生的后果與拍賣人無關。
第五條:在簽定《拍賣成交確認書》后,買受人如需部分或整體轉讓該標的以及變更買受人名稱,拍賣人不提供相應變更手續(xù)。
第六條:本《拍賣須知》是對本次拍賣活動的約定,拍賣成交后是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本《拍賣須知》共8頁,僅拍賣師和委托方有權在拍賣會上按“第一部分《拍賣規(guī)則》第十一條”進行修正或補充,其他涂改無效。
第八條:本次拍賣活動在本《拍賣須知》中未約定的其他事項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第九條:所有競買人在辦理報名手續(xù)時均應領取本《拍賣須知》相同形式和內容的副本一份。
南充金橋拍賣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競買人參加競買承諾書
南充金橋拍賣有限公司:
我/我單位自愿參加貴公司擬于2020年1月15日關于南充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順慶區(qū)濱江北路三段48、50、52號等商業(yè)房地產專項拍賣會中拍賣標的的競買,現(xiàn)鄭重承諾:我/我單位已認真閱讀了拍賣公告,在辦理競買手續(xù)前認真查驗了拍賣標的、咨詢了相關政策和稅、費,并仔細閱讀了拍賣須知(包括知悉標的瑕疵、實地查看拍賣標的、咨詢相關政策、過戶稅費、辦理過戶所需手續(xù)等)有關內容,并就自認為須進一步了解的問題向拍賣機構和相關單位進行了咨詢;我/我單位確認已全面、清楚地知悉和理解并接受拍賣公告、拍賣須知的全部內容;我/我單位在受讓拍賣標的后,將自愿獨自承擔拍賣標的因各種瑕疵導致的預期利益不能實現(xiàn)的風險和損失,不向南充金橋拍賣有限公司、南充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張任何賠償責任。
承諾人:
(承諾人單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