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賣 公 告
受委托,我公司將于2020年12月11日上午10時在儀隴縣金城鎮(zhèn)東環(huán)路20號德林大酒店4樓會議室公開拍賣下列標的:
特別說明:
一、本次拍賣均按標的現狀(實物現狀和權屬現狀)進行拍賣,部分標的整體優(yōu)先,最終以拍賣會拍賣師現場劃分宣布為準。即日起至拍賣前拍賣標的原址現場展示。請意向競買者親自或委托專人現場查驗、咨詢標的情況,并到相關部門咨詢清楚相關政策和費用。產權過戶中買賣雙方所發(fā)生的一切稅、費按國家相關政策各自承擔。
二、從即日起至拍賣會前1日內均可報名和咨詢,競買者請持有效證件和保證金轉款憑據到指定地點辦理競買報名手續(xù)和領取拍賣資料。即日起至12月8日在南充市順慶區(qū)金泉路253號西河明珠1幢12樓5號報名、12月9-10日在金城鎮(zhèn)新大洲賓館3樓客房報名。競買保證金繳納賬戶 (收款人:南充金橋拍賣有限公司,開戶行:南充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北街支行 賬號:4768 0110 0000 48331),未競買成功3個工作日全額無息退還。
三、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的權利人須按要求報名競買,并提供證明資料原件審核,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優(yōu)先購買權。
四、詳情致電0817-2227092、18113930766、18160181116 或本公司官網m.weileweinameme.com和微信公眾號查閱。
南充金橋拍賣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
拍賣須知(初稿)
接受南充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將于2020年12月11日上午10時在儀隴德林大酒店4樓會議室對儀隴縣金城鎮(zhèn)西寺街246號1至9層商業(yè)、辦公用房進行公開拍賣。
為規(guī)范拍賣行為、維護拍賣會秩序和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保障拍賣會順利進行、明確各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拍賣監(jiān)督管理辦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行業(yè)慣例制定本《拍賣須知》。凡參加本次拍賣活動的競買人和相關當事人必須仔細閱讀、全面理解本須知全部條款的實質含義,并按本拍賣須知的各條款內容遵照執(zhí)行。
第一部分 拍賣規(guī)則
第一條:本拍賣公司(以下簡稱:拍賣人)在組織拍賣活動期間,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二條:競買人須是合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競買人參與拍賣會應在拍賣公告公布的期限內親自或委托專人查閱標的資料、查驗標的實物、咨詢相關政策、繳納競買保證金并到我司指定地點辦理報名手續(xù)確認競買資格后,方能成為正式競買人。競買人若委托競買,應向拍賣人提交授權委托書及相關證明。
第三條:參與現場競價的競買人,至少應提前30分鐘憑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憑證、本人身份證及其他有效手續(xù)到達拍賣會場,由拍賣人審核后領取競價號牌,遲到及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競買資格,損失自負。競價號牌是競買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標志,競買人應對競價號牌妥善管理,離場時交回拍賣人,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該號牌競買人承擔。
第四條:拍賣標的以現狀(包括實物現狀、法律現狀)進行拍賣,拍賣人和委托人聲明對拍賣標的瑕疵不承擔擔保責任,拍賣人提供的資料僅供參考,不代表拍賣人對標的所作任何擔保和承諾,所有競買人在拍賣會前必須認真咨詢、了解標的現狀及可能存在的品質問題和可能承擔的其他責任,拍后無悔。
在拍賣會前,競買人有責任自行或委托專人了解拍賣標的的全部狀況(包括但不限于拍賣標的的權屬、環(huán)境、用途、性質、結構、規(guī)模、質量、數量、外形、購置時間、維護狀況、面積、物權、界限、相鄰關系、相關圖紙等)以及可能承擔的一切稅、費及其他費用,實地查驗標的和查閱相關資料,并到相關部門查詢核實和咨詢國家政策,從而決定自己是否參拍及其愿承受競買的價位。競買人一旦參與競價即表明已經完全了解并認可拍賣標的全部狀況(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拍賣成交后不享有瑕疵請求權,競買人對自己的競買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拍賣方式(含優(yōu)先購買權人參與競拍的操作程序)、起拍價和舉牌加價幅度由拍賣師于拍賣會當場宣布,拍賣活動由競買人公平競爭、公開叫價,實行“價高者得”,最高應價經拍賣師落槌或者以其他公開表示買定的方式確認后,拍賣成交。拍賣師有權根據現場情況調整加價幅度,競買人低于拍賣師宣布的加價幅度應價無效,多加不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二十八條和第五十條之規(guī)定,設有保留價拍賣的,最高應價未達保留價拍賣師無權落槌成交,將作流拍或拍賣暫停處理。
第六條:競買人成功競得標的后成為買受人,買受人不得反悔,應當按約定付清拍賣成交款和拍賣傭金至拍賣人指定賬戶。否則,該買受人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拍賣行業(yè)慣例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拍賣標的如重新拍賣的,原買受人除支付原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拍賣傭金外,無權再次參加競買,重新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造成的差額、費用損失以及因原買受人違約而重新拍賣導致債權延遲履行期間的滯納金等全部費用概由原買受人承擔。
第七條:未競得標的的競買人,其競買保證金在本拍賣會結束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理退還手續(xù),不計利息。
第八條: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須按《拍賣法》第五十五條之規(guī)定辦理拍賣標的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xù):即拍賣標的需要依法辦理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xù)的,委托人、買受人應當持拍賣人出具的成交證明和有關材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若因買受人未按照國家相關規(guī)定辦理證照變更、產權過戶手續(x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買受人承擔。
第九條:根據《拍賣法》第二十九條和《拍賣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之規(guī)定,委托人有權在拍賣會開始前依法撤回拍賣標的或延期、中止、終止拍賣,或因拍賣人對拍品的歸屬、真實性有異議或第三人對拍品的歸屬持有異議或者存在任何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如期進行拍賣會時,本公司將及時通知競買人并在3個工作日內將競買人的保證金全額退還(不計息)。競買人應對此理解和支持,不得以此為由向委托人及拍賣人追索賠償。
第十條:競買人及其陪同人員必須遵守拍賣會場紀律,不得高聲喧嘩、妨礙拍賣師進行正常的拍賣工作,不得阻撓、強迫其他競買人競價,不得有惡意串標行為,一經發(fā)現,取消其競買資格,并追究其法律責任。所有串標人的競買保證金全作違約金處理,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六十五條規(guī)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參與惡意串通的競買人處最高應價(流拍將以拍賣保留價為準)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罰款。
第十一條:拍賣資料如有修正或補充,拍賣人和委托人有權在拍賣會競價前書面通知競買人或在拍賣會上由拍賣人、委托人和產權方當場補充說明。競買人對修正或補充內容有疑問或不清楚的,可依法要求補充方合理解釋,并根據修正或補充的情況決定是否繼續(xù)競買,凡參與競買均視為已接受此修正或補充;若放棄競買,不得以此為由要求委托人、拍賣人或其他當事人進行賠償。
第十二條:其他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第十三條:相關名詞釋義:
(一)“拍賣”是指以公開競價的形式將特定的物品或財產權利轉讓給最高應價者的買賣方式;
(二)“拍賣人”在本拍賣文件中特指“南充金橋拍賣有限公司”;
(三)“競買人”指在拍賣人舉辦的拍賣會自愿參加拍賣標的競購、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在拍賣公司辦理了必要的相關手續(xù)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法律、法規(guī)對拍賣標的的買賣條件或對競買人的資格有規(guī)定的,競買人應當具備規(guī)定的條件或資格。本須知中,除非另有說明或根據文義特殊需要,競買人均包括競買人的代理人;
(四)“買受人”指在拍賣公司舉辦的拍賣會上以最高應價購得拍賣標的的競買人;
(五)“委托人”指委托拍賣人拍賣本文件規(guī)定范圍內的物品或財產權利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本文件中,除非另有說明或根據文義特殊需要,委托人均包括委托人的代理人;
(六)“拍賣標的”指委托人交予拍賣公司供拍賣活動拍賣的物品或財產權利;
(七)“參考價”指在拍賣公告、拍賣標的圖錄或其他介紹說明文字中標明的拍賣標的估計售價。參考價在拍賣會前較早時間估定,并非確定之售價,故有可能調整,僅有參考之意;
(八)“起拍價”指拍賣師就某一標的開始拍賣時第一次報出的價格;
(九)“保留價”俗稱“底價”指委托人提出并確定的拍賣標的最低售價;
(十)“成交價”指拍賣師落槌或者以其他公開表示買定方式將拍賣標的售予買受人的價格。
第二部分 注意事項
第一條:拍賣時間及地點
1、拍賣時間:2020年12月11日上午10時
2、拍賣會地點:儀隴縣金城鎮(zhèn)東環(huán)路20號“德林大酒店”4樓會議室
3、拍賣時間、地點變更事宜:若拍賣時間或拍賣會舉行地點有變,本公司將電話通知所有報名競買人及相關單位。
第二條:報名時間、地點及電話
1、報名時間:2020年11月26日起至12月10日18時。
2、報名地點:12月9日前在南充市順慶區(qū)金泉路253號西河明珠1幢12層5號
12月9、10日在儀隴縣金城鎮(zhèn)西寺街“新大洲商務賓館”3樓。
3、聯(lián)系電話:0817-2227092,18113930766、18160181116
第三條:報名條件
1、申請競買人條件:自然人、法人、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均可。
2、申請競買人須提供資料:(1) 自然人競買須提供身份證和相應競買保證金繳款憑證。若競買人不能親自參加拍賣活動,還需提供書面委托書,雙方簽字蓋章(捺手?。⑽蟹胶痛砣松矸葑C明;(2)單位或團體須提供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法人身份證明文件、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文件。
第四條:競買保證金
1、保證金繳納賬戶
收款人名稱:南充金橋拍賣有限公司
開戶行:南充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北街支行
賬號:4768 0110 0000 48331
2、競買人有權根據其繳納的競買保證金總額和各單個標的競買保證金要求自由競買任一標的,但不得超過其繳納的競買保證金額度競購標的,超過其繳納的競買保證金額度競購標的視為違約,所超額競得標的無效、收回重新拍賣,并按超額競得標的競買保證金承擔違約金,拍賣人有權優(yōu)先從其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中扣除。
3、若競買不成功,拍賣會結束 3個工作日內辦理競買保證金退還手續(xù),不計利息。
第五條:拍賣標的展示及相關資料文件查閱: 公告之日起至拍賣會舉行前標的物原址現場展示。意向競買者,務必在拍賣公告期間查閱拍賣標的相關拍賣資料、實地查看拍賣標的、自行前往相關部門進行政策咨詢和資料查閱,意向競買人須自行或委托專業(yè)人士審查審核相關拍賣文件資料、確認相關費用,對拍賣標的價值進行獨立判斷、決定是否參與競買。
第六條:拍賣方式:本次拍賣按標的物現狀實行有底價增價拍賣方式,按價高者得原則確定買受人(最高應價須達到或者超過底價方可成交,不到底價不予成交)。若拍賣標的含有優(yōu)先購買權人參與競拍,其拍賣主持操作方式為:有最高應價且其他競買人不繼續(xù)加價時,優(yōu)先購買權人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應在拍賣師最后三次報價落槌前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優(yōu)先購買權人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拍賣程序繼續(xù)進行,其他競買人有權繼續(xù)加價,優(yōu)先購買權人繼續(xù)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若無其他競買人繼續(xù)加價的,優(yōu)先購買權人以該最高價格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競得拍賣標的;如有多個優(yōu)先購買權人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以抽簽方式決定買受人,優(yōu)先購買權人未在落槌前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在落槌后不得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第七條:拍賣標的清單
第八條:拍賣標的基本情況披露
1、拍賣標的權屬狀況:根據委托方提供,本次拍賣標的原為成都兆鴻置業(yè)有限公司所有,持有儀房權證字第201102412號《房屋所有權證》和儀國用(2011)第000557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因與南充農商銀行順慶支行借貸糾紛案,2019年9月5日由南充市順慶區(qū)人民法院將上述房地產依法裁定給南充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順慶支行所有,出具(2019)川1302執(zhí)恢163號之三號《執(zhí)行裁定書》,目前正在辦理不動產權過戶手續(xù)。房屋建筑面積共計4894.55㎡,其中,第1層門面24間,建筑面積共1109.54㎡,2至9層為辦公用房,建筑面積共3785.01㎡;土地使用權面積共4253.76㎡,地類用途這城鎮(zhèn)混合住宅用地,使用權類型為國有出讓,終止日期為2058年3月26日。
2、拍賣標的位置及環(huán)境狀況:
根據委托人提供,本拍賣標的位于南充市儀隴縣金城鎮(zhèn)西寺街246號。經現場查看和委托人指認,本拍賣標的地處金城鎮(zhèn)西寺街原縣郵政局綜合樓1至9層,該幢樓正面臨西寺街,西寺街246號是該幢樓小區(qū)登記位置,1層門面目前門牌分別為244、248、250、252、254、256、258、260、262、264、268、270、272、274號(現經西寺街社區(qū)居委會和金城鎮(zhèn)民政所地名核實批準,該幢樓正面臨街從左(景氏家具)至右(宅配)民政編號分別為西寺街246號附1號、附2號、附3號、附4號、附5號……至附25號,周圍分布有中醫(yī)院、汽車站、金城鎮(zhèn)法庭等。該區(qū)域交通便利、市政設施齊全、生活配套設施完善、治安狀況良好、商業(yè)環(huán)境較好。
3、拍賣標的實物狀況:
根據委托人提供,本拍賣標的為混合結構,約于2001年建成,拍賣標的位于所在樓宇地面第1層24間門面,第2至9層辦公用房(第3至8層辦公用房兩側的住宅不在本次拍賣范圍內),通水、電,維護狀況一般,局部墻體和屋頂有滲漏現場。
4、 使用狀況:除第5、8、9層外,本次拍賣標的均出租,租賃情況見下表。
說明:
①①第第5層現分別為4戶人因其他外債占用居家使用,未向法院和南充農商行提供任何權屬異議和房屋租賃情況,視為非法臨時占用,拍賣成交后由南充農商行負責依法清場;
②第8層空置;
③第9層局為新大洲商務賓館臨時作廚房使用,拍賣成交后可按無租賃情況直接進行資產移交。
第九條:有關事項
1、拍賣標的特別聲明:本次拍賣是以標的物現狀(包括實物現狀、法律現狀)為準進行拍賣。除拍賣人、委托人有特別聲明外,其采用任何形式對拍賣標的所作的描述、評價和介紹均屬參考性意見,是拍賣人依法據實履行的告知義務,不代表委托人、拍賣人對拍賣標的的任何瑕疵擔保。拍賣成交后,買受人若發(fā)現所購標的實際內容與本公司提供的拍賣資料內容不一致,均不影響本次拍賣成交結果,除特別約定外,成交價款均不實行多退少補。因此,請競買人務必在拍賣標的展示期間,認真察看標的,詳細了解標的有關情況,并索取相關資料。一經報名申請參與競買,則表示對拍賣標的所有現狀和拍賣條件予以認可。
2、成交價款支付時間及方式:
(1)一次性付款。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轉為拍賣成交履約保證金,在買受人付清拍賣傭金后,由拍賣人直接代轉至委托人指定賬戶,剩余拍賣成交款應于拍賣會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付清至拍賣人指定賬戶(賬戶信息詳見《拍賣成交確認書》)。
(2)商業(yè)貸款支付。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轉為拍賣成交履約保證金,在買受人付清拍賣傭金后,由拍賣人直接代轉至委托人指定賬戶。競買人同時應在拍賣會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支付不低于成交價款總額的50%(含成交履約保證金)至委托人指定賬戶,剩余拍賣成交款待貸款辦理成功后一次轉入委托人指定賬戶。(賬戶信息詳見《拍賣成交確認書》)
選擇商業(yè)貸款方式支付拍賣成交價尾款的競買人,報名前請自行前往南充農商銀行營業(yè)網點進行貸款咨詢和前期審查,審查購房人是否符合本次拍賣標的購房商業(yè)貸款。未在報名到農商行進行貸款審查或因其他原因最終審批未通過以及放款額度不足支付拍賣成交款剩余尾款的,買受人應于貸款最終審批結果通知之日起10個工日內付清全部剩余拍賣成交款至南充農商銀行指定賬戶(屆時由南充農商銀行提供賬戶信息)。
(3)若買受人未按期支付拍賣成交款項及拍賣傭金(含拒簽《拍賣成交確認書》)的,將視為違約,其所繳納的競買保證金將不予退還并追究相關違約責任。
3、拍賣標的交付:
(1)本須知中的各標的租賃/使用情況以委托人提供的信息為依據,僅供參考,租賃具體情況以南充農商銀行提供的《租賃合同》約定為準。拍賣成交后,買受人的租賃收益從拍賣成交款繳款期限截止之日起下個租賃年度開始享受。
(2)在買受人付清全部拍賣成交款后,由南充農商銀行按照交付時的現狀一次性地轉移至買受人并辦理實物資產移交手續(xù)。在未付清拍賣成交款項前,買受人無權要求委托人進行資產交付,拍賣標的仍歸委托人所有。
(3)買受人在約定期限內付清拍賣成交款項后,租賃合同已到期、閑置以及未到期但已收回的標的均由南充農商銀行在繳款期限截止之日起30日內向買受人辦理實物資產移交手續(xù),對租賃合同未到期的在南充農商銀行和拍賣人的協(xié)助下辦理租賃當事人變更手續(xù)。
(4)買受人競得標的若需要安裝水、電、氣(或過戶)、修建(拆除)隔墻等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和安全責任事故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4、產權過戶:買受人付清全部拍賣成交價款后,由南充農商銀行提供產權過戶相關手續(xù),協(xié)助買受人辦理產權過戶;在辦理產權過戶和資產移交過程中,買賣雙方所發(fā)生的一切稅、費按國家相關政策各自承擔。
5、本次拍賣標的所涉其他事項按相關國家法律法規(guī)處理。
第三部分 特別說明
第一條:本拍賣須知所載拍賣標的的數據及相關內容來源于南充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提供的拍賣標的權屬文件及相關資料為依據,最終以國家主管部門核定登記內為準。
第二條:本公司已對本次拍賣標的的相關事項及瑕疵作了告知和聲明,但不排除該標的有本公司未知事項及瑕疵的存在,申請競買人應充分考慮瑕疵風險因素及其他因素,應當謹慎報價,一經舉牌報價即為有效報價,不得撤回。
第三條:請競買人仔細閱讀本《拍賣須知》,確認已充分知曉并全面理解本須知全部條款的實質含義及應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若有疑慮及相關問題,請在拍賣會上向委托方和拍賣師提出,若對拍賣師和委托方的相關解答仍有疑慮或不滿意的競買人,有權放棄競買。一旦參與競價,其無論是否提問,拍賣人和委托方均視為其已接受拍賣標的全部現狀、《拍賣須知》全部條款以及拍賣方和委托方的所有解答或告知。
第四條:拍賣成交后,買受人與委托人和其他人在《拍賣須知》內容以外另行約定而產生的后果與拍賣人無關。
第五條:拍賣成交后,買受人如需部分或整體轉讓該標的以及變更買受人名稱,拍賣人不提供相應變更手續(xù)。
第六條:本《拍賣須知》是對本次拍賣活動的約定,拍賣成交后是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的組成部分。
第七條:本《拍賣須知》共10頁,僅拍賣師和委托方有權在拍賣會上按“第一部分《拍賣規(guī)則》第十一條”進行修正或補充,其他涂改無效。
第八條:本次拍賣活動在本《拍賣須知》中未約定的其他事項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處理。
第九條:所有競買人在辦理報名手續(xù)時均應領取本《拍賣須知》相同形式和內容的副本一份。
南充金橋拍賣有限公司
二O二O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競買人參加競買承諾書
南充金橋拍賣有限公司:
我/我單位鄭重承諾:經我/我單位慎重研究決定,擬參加貴公司將于2020年12月11日上午10時在南充市儀隴縣金城鎮(zhèn)東環(huán)路20號“德林大酒店”4樓會議室(時間、地點)舉行的關于“南充農商行金城鎮(zhèn)246號1至9層商業(yè)辦公房地產專項拍賣會”(拍賣會名稱),并按拍賣公告要求參加報名競買。在辦理拍賣報名手續(xù)前已認真全面了解了拍賣標的、查閱了相關資料、咨詢了相關政策,并仔細閱讀了本場拍賣會的“拍賣公告”和“拍賣須知”(包括但不限于知悉標的瑕疵、實地查看拍賣標的、咨詢相關政策、承擔稅/費、產權過戶等要求以及參與本場拍賣活動的所有競買人和買受人應當享受的相關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中的全部條款,我/我單位確認已全面清楚地知悉和理解,同意接受拍賣公告、拍賣須知的全部條款;我/我單位在接受拍賣標的后,將自愿獨自承擔拍賣標的因各種瑕疵導致的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的風險和損失,不向南充金橋拍賣有限公司、南充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主張任何賠償責任。
承諾人:
(承諾人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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